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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当前位置: 执行动态

        河南郑州:拖欠赔偿款后被执行人去世 其兄代为履行促执结

        发布时间:2020-12-30 15:31:15


          

            “感谢法院,十来年了,本来对拿回来这笔钱我早就不抱希望了,没想到你们还能帮我要回来,真是太感谢你们了……” 11月16日,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,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字并当场拿到2万余元执行款后,申请执行人黄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。

            【案情】交通事故致人伤 “老赖”“躲猫猫”后身亡

           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2004年5月14日晚7点左右,赵某驾驶一辆货车由南向北行驶时,与由东向南左转的、黄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,致使黄某受伤、两车受损,造成交通事故。后经交警部门认定: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黄某负次要责任。

            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,黄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。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,判令赵某为此事故需赔偿黄某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43585.74元。

            因判决生效后,赵某一直未能履行,黄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
           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但赵某既不主动报告财产,也不履行,还同执行干警玩起了“躲猫猫”,为执行增加了不小难度。执行干警到赵某工作单位查找,发现其早已辞职离开,现在难以知悉其下落。干警们几次到赵某户籍地村委会调查了解,得知赵某常年外出务工,具体去向不明,案件至此陷入困境。执行法官几经查询,也没能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线索,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,暂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。

            2020年2月,申请执行人黄某在得知赵某下落后,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,法院在立案受理后,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的住所,却发现其已因病去世。

            【执行】执行法官不抛弃不放弃 被执行人堂兄代为赔偿

            被执行人虽然去世了,可案件的执行不能因此停止,在这期间,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赵某家中走访,了解其关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家属的赔偿意愿。

            经过走访,执行干警了解到,被执行人赵某生前因患病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,造成家中除和父母等人一套共有的房产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同时作为家中的“顶梁柱”,赵某的离世也使其家庭丧失了经济来源,案件的执行再度因此进入僵局。

            但是执行法官并未放弃,由于被执行人赵某已经去世,所以执行法官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,对其家属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,在此过程中,被执行人赵某的堂兄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,表示虽然祸是弟弟惹的,家里也不宽裕,但作为家属也一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补偿。终于,经过执行法官和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,双方达成了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:赵某的堂兄一次性赔偿黄某2万6千元,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。达成协议当天,赵某堂兄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和解协议内容,该案得到圆满执结。

            “我和家里商量了,找人借了点钱,先把这个钱给人赔了,也算是给人家和我弟弟有一个交代了,让他了却了一桩身后事,法官同志们,辛苦你们了。”履行现场,赵某的堂哥对执行法官说道。

            【法条链接】被执行人已死亡,还能否继续执行?

       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 

           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,以其遗产偿还债务。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,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。

           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四百七十五条

           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,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,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,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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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文章出处: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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